一、单位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阵地、为党中央和国家决策服务的思想库、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中心,为正部级。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以下简称“金融所”)成立于2002年,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直属的研究机构;其前身为创建于1994年的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金融所着眼于中国特色金融理论建设,为中国金融发展建言献策。主要研究涉及宏观金融、货币理论、银行、保险与资本市场、国际金融、金融风险与监管、金融科技等领域。相应地,金融所设置了货币理论与货币政策研究室、银行研究室、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室、国际金融与国际经济研究室、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研究室、金融科技研究室、资本市场研究室以及综合研究部(《金融评论》编辑部)8个研究部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社科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发展潜力,取得博士学位,熟练掌握1门外语,适应专业研究及国际交流的需要,近五年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著或智库成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京内生源应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人员范围
国内应届毕业生(京内生源)、京内户籍在职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留学人员。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
1. 招聘岗位:科研岗位
2. 招聘人员数量:1人。
3. 专业要求: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
上述专业代码参照目录为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五、岗位职责
1.遵守中国社会科学院和金融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致力于经济学尤其是金融学等相关领域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
2.承担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和所在研究室交办的各项科研和智库研究任务;
3.按照院所科研工作量化考核指标规定,完成年度研究任务,在首个聘期(3年)内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国人文社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规定的核心期刊至少发表4篇学术论文,并依据聘用合同约定通过聘期考核。
4.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深入基层了解实际等。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应聘人员登录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平台(http://cass.gjzhaopin.cn)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按照国家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并进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数量比例达到3:1方可启动招聘,达不到该比例的,视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适当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采取统一笔试、面试、代表作评价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满分30分,面试满分40分,代表作评价满分30分。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应聘人员,根据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业务考察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确定业务考察人选。
1. 笔试。由笔试考核小组结合岗位特点和招考专业合理设置考试内容,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笔试。参加考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面试。由所学术委员会委员、聘用委员会成员共同召开会议进行面试。按照个人陈述、提问答辩、专家评议、面试打分的程序进行。
3. 代表作评价。对应聘人员的代表作按照《金融研究所科研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代表作一般为应聘人员正式发表的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所著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其中在AMI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的中文论文以及学术著作,导师一作本人二作的可视为一作。
(四)业务考察。由所聘用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根据考试成绩,对重点考察人选的业务能力、发展潜力、人岗相适度等情况进行业务鉴定,进一步审核把关。对应聘人员进行匿名投票表决,获得实际到会人数2/3以上赞成票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由单位安排适岗考察。如获得2/3以上赞成票的人数超过岗位招聘数,按照得票数量由高到低排序,并且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安排进行为期2周的适岗考察,进一步确认应聘人员是否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当出现得票相同且存在竞争时,针对相应人选进行二次投票,按照得票数量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适岗考察人选。
(五)体检:业务考察通过后,安排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按要求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测试。
(六)政治考察:体检合格的,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适岗考察、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等情况产生岗位应聘人员空缺的,经研究,可视情况在获得业务鉴定实际到会人数2/3以上赞成票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和业务考察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研究决定拟聘人选:根据考试、业务考察、体检、政治考察等情况,本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在招聘公告发布渠道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报院备案:公示期满符合条件决定引进的,按照规定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审核备案。
(十)办理入职手续:报院备案通过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和聘期,明确聘期目标任务,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七、待遇
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核定。
八、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打开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平台网页(网址http://cass.gjzhaopin.cn)后,注册个人账号并登录,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1.《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1);
2.《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应聘人员成果汇总表》(附件2);
3.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户籍页);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内学历认证,可在“学信网”查询生成;国内学位认证,可在“学位网”查询生成。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留学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
5.学术成果目录、博士学位论文(如未完成,提供论文题目和摘要)、博士后出站报告(仅出站博士后提供)、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1-2篇;
6.获奖证书扫描件。
联系人:薛老师、刘老师
电话:010-65265136 、65265161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
2023年6月21日